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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公共教学楼、教学楼禁止吸烟管理的通知

作者: 浏览量: 来源: 日期:2024年12月19日 15:55

为了控制和减少吸烟危害,进一步规范师生日常行为,保障师生身心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营造清新洁净的校园环境,根据学校《关于 在学校公共区域进一步加强控烟禁烟工作的通知》,现就加强公共教学楼、教学楼等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1.全校师生员工禁止在公共教学楼、教学楼等公共场所吸烟。全体师生员工要充分认识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目的和意义,强化吸烟危害自身和他人健康、危害生命财产安全的纪律意识。

2.全体师生要自觉遵守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教师在学校禁烟活动中应以身作则、带头戒烟,通过自身的戒烟,教育、带动学生自觉抵制烟草的诱惑。教师不得在学生面前吸烟,并做到相互之间不敬烟,不劝烟,发现学生吸烟,及时劝阻和教育。学生要自觉做到在学校规定的禁烟场所不吸烟要服从劝导和管理,违反规定的按《兰州工业学院学生处分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学生党员、学生干部要起到带头作用,自身做到不吸烟,做好公共教学楼、教学楼等公共场所禁烟的监督员。

3.各学院要通过召开主题班会、微信群、qq群等方式加强教职员工师德师风建设和学生的教育引导工作,确保全体师生知悉通知要求。学生会、校园文明督团等学生组织将进行督查和劝导;各学院要组织学生党员设立党员先锋岗开展禁烟劝导;全校师生均有对在公共场所违反禁烟规定的行为进行监督、劝阻的权利和义务。请各学院于20241220日前将学生党员先锋岗执勤名单报学工部(大学生活动中心321办公室)杨老师,电子稿发至28086957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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