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工院学生处 【2025】9 号
关于开展 2024-2025 学年“国家励志奖学
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
会保障厅关于下达 2025 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的通知》(甘财
教〔2025]18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相关规定,现将我校
2024-2025 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
下:
一、评审范围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
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阶段第 2 年起具备申请资格)全日制本
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基本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本学年无补考、违纪等不良信用记录,二年级学
生每学年综合素质测评须在全班前十名,学习成绩在全班前
三名;三、四年级学生每学年综合素质测评须在全班前十名,
学习成绩在全班前五名;
(五)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三、奖励标准
国家励志奖学金是中央政府对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
的全国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提供的无偿资助,每
生每年 6000 元。学生同一学年内不得同时享受国家奖学金。
四、评审程序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审工作是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和
学生工作部指导下进行,按照《兰州工业学院国家励志奖学
金评选办法》(
附件 1
)的要求,由各二级学院学生工作领导
小组负责,各学院学工办组织实施开展,其具体工作程序和
工作时限安排见
附件 2
。
五、名额划分及要求
(一)按照各二级学院二、三、四年级本科学生人数,
各学院 2024-2025 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分配名额见
附件 3
。
(二)各学院按照“兰州工业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
工作程序”规定的时限将
附件 5
《2024-2025 学年国家励志
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 6
《2024-2025 学年国家励志奖
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附件 7
《国家励志奖学金候选
人评审条件汇总表》(附件 5 一式三份,附件 6、附件 7 提交
电子版和一式一份纸质版)于10月23日12点前报送学生处。
(三)各二级学院的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者应仔细阅读
“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
附件 4
)后再填
写申请。
(四)各二级学院上报的《兰州工业学院 2024-2025 学
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初审名单表》,注意务必让学生仔细核对
身份证号和建行卡号。
(五)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的同学有义务在力所能
及的情况下参与公益活动,作为回报学校、回报社会、奉献
爱心的需要。
(六)不尽事宜由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设立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品学兼优的
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的关怀,涉及金额大,影响面广,具有
十分重要的政治意义和现实意义。各学院在评审工作过程中
应严格把握评审标准,规范评审过程,严禁弄虚作假,确保
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真正代表我校学生的优良素质和
精神风貌。
附件:1.兰州工业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办法
2.2024-2025 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程序
3.2024-2025 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
4.《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
5.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6.2024-2025 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
表
7.国家励志奖学金候选人评审条件汇总表
学生工作处
2025 年 10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