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教学单位:
为满足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及优质教学奖励申报工作的需要,充分发挥教学质量监控对教学运行及教学改革的促进作用,切实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管理水平,现将本学期教师教学质量评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员范围
1.拟参加2025年度职称晋升与聘任,且尚未具备《兰州工业学院教师系列职称任职资格评审条件(修订)》中相关条件的教师;
2.拟申报2026年度优质教学奖励中“教学优秀奖”“教学新秀奖”,且尚未具备《兰州工业学院优质教学奖励实施办法(试行)》中相关条件的教师;
3.因特殊需求,需进行教师教学质量评估的教师。
二、教学质量评价方式
教师教学质量评价依据《兰州工业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办法(修订)》(兰工院﹝2023﹞82号)文件执行。
三、工作安排
所有申请教师需填写《兰州工业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估申请表》(见附件1)提交至所在教学单位,各教学单位汇总后,以学院(部)为单位填写《兰州工业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估申请汇总表》(附件2),并报送至教学质量管理处。
四、材料提交要求
1.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3月12日。
2.教学单位需按时提交以下材料:
《兰州工业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估申请表》(附件1)及《兰州工业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估申请汇总表》(附件2)及加盖学院公章的纸质版和PDF版。电子版以“教学单位名称-2024/2025春季学期年本科教学质量评价申请汇总表”格式命名(例:机电工程学院-2024/2025春季学期年本科教学质量评价申请汇总表),发送至邮箱:355769268@qq.com.cn。需学校审核减免教学质量环节评估的教师,在汇总表中备注出免评条款。
五、注意事项
1.教学质量管理处根据教师申请情况,组织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会及院部教学督导分委员会协同开展教师教学质量评估工作。
2.材料不齐全者无法进行评价。
3.逾期不再接受补报。
4.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教学质量评估成绩计算及结果评定办法见附件3。
兰州工业学院教学质量管理处
2025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