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本次专业选修课的选课工作由各学院自行组织,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需根据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组织学生选择所在专业、年级开通的专业选修课程,所选课程门数及班级人数由各学院自行决定。学生选课前务必依据自己专业所需的专业课选修学分要求进行选择。
二、对选课结果达到开课人数最低限制(≧15人)的课程,安排授课教师开课;对未达到开课人数最低限制的课程,不做开课处理。
三、5月21日(第12周)前各院将选课结果电子版发送至QQ:3159674366,纸质版待学生签字后于5月31日(第14周)前提交教务科。
四、本次选课结束后,不再受理任何加删课请求,请各学院务必通知及组织相关学生班级选课,确保顺利完成选课任务。
教务处
2023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