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

教学工作
您当前坐在位置: 首页> 教学工作> 教学动态> 正文

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外出实习(实训)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作者: 浏览量: 来源: 日期:2021年06月25日 15:08

根据《兰州工业学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告(16)》精神和2021年春季学期教学任务安排,结合属地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特制定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2021年春季学期学生外出实习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一、提前做好实习(实训)计划

1.严格落实实习安排和报备制度。组织学生外出实习(实训)时,各专业负责人应提前做好计划安排,并向学校教务处报备,落实和报备内容包括:外出实习(实训)方案或课程置换方案、实习单位概况、起止时间、三方协议签订情况、实习保险投保情况、班级、人数、指导教师、带队教师等情况。

2.严格选择外出实习(实训)地点、单位。在低风险地区选择合法经营、管理规范、设备完备、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要求的单位安排学生实习或实训,不得前往在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进行实习(实训)。

二、实习(实训)方式

分散与集中方式均可,但需经学院、教务处及学校许可方可外出实习或实训。

三、疫情防控

1.实习(实训)前和返回前的防控要求

外出实习(实训)前,要摸排外出实习(实训)师生的健康情况,外出前连续14天严格监测体温,有发热、呼吸道症状等异常情况的师生均不得外出实习(实训)。实习(实训)结束返回前,师生同样要满足上述要求,方能返校。若有特殊情况无法按时返校,需报教务处及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2.实习(实训)途中的防控要求

实习(实训)途中务必听从带队指导教师的安排,需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与他人近距离接触和交谈,途中尽量不在公共餐馆就餐。全程留意周围旅客状况,避免与可疑人员近距离接触。如需乘坐公交车、出租车等,妥善保存旅途票据信息,以配合可能的相关密切接触者调查。

3.实习(实训)期间的防控要求

实习(实训)期间应严格遵守校外企业的相关规定,不得随意离开实习(实训)地点,做到实习、实训生活空间相对固定,在公共场所保持社交距离。指导老师要对外出实习(实训)学生实行网格化管理,跟踪掌握学生实习(实训)地点、时间安排、工作生活学习环境、疫情防控措施、健康状况等,确保活动轨迹可控、可追溯,带队老师要每天向系或院负责领导进行报告。各个外出实习(实训)小组要指定专人负责、协调外出实习师生沟通联络工作。

各系高度重视实习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实习(实训)师生的管理,确保师生安全和实习(实训)教学任务的完成。其他需要在校外完成的教学任务参照此方案执行。

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

2021.06

   Copyright ©                    2011-   陇ICP备16000076号 版权所有:兰州工业学院

地址:兰州市七里河区龚家坪东路1号 联系电话:0931-2861012 邮编:730050 传真:2861111

甘公网安备620100020003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