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毕业设计(论文)过程管理与质量监控,确保毕业设计(论文)质量,保证教育部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抽检全部合格,尽早发现问题并及时反馈改进,根据《关于做好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兰工院教[2022]21号)文件的总体安排,学校决定于3月25日至4月9日开展2023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内容
(一)各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组织管理情况;
(二)各学院对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审核情况;
(三)指导教师指导与答疑、对学生各阶段工作检查和考勤等情况;
(四)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进展及前期已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等情况;
(五)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过程资料完成及审核情况。
二、中期检查组织形式
(一)学院自查
各学院根据检查内容对本学院毕业设计(论文)进展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整改意见,写出书面总结报告。2023年4月12日前完成《兰州工业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表(教师用)》及《兰州工业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中期自查报告(学生用)》的填写及审核工作,并将自查原始过程资料留存。
(二)学校检查
教务处和教学质量管理处组织校级督导对本届毕业设计(论文)进行中期随机抽查,抽查方式为现场调阅资料。随机抽查时间为3月25日至4月12日。
三、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要求
各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和学院督导组专家参照《兰州工业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修订)》(兰工院〔2021〕108号)的要求,对学院全面普查和学校集中抽查工作进行全程质量把控,对于进度明显滞后的毕业设计(论文)汇总反馈意见,并进行重点指导和帮助,确保毕业设计(论文)进度和质量。
教务处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