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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明节期间学生注意事项的通知

作者: 浏览量: 来源: 日期:2017年03月31日 10:48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学校决定42日(星期日)至44日(星期二)放假调休,共3天。41日(星期六)上班(教学任务补第六周星期一的课程安排)。现将假期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 如有特殊原因需要提前离校时,应告知班主任并向年级辅导员申请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同时请各班级认真做好同学离校,假期后返校情况的检查统计工作。44日晚各班班主任召开收假班会,统计返校情况,请将未返校名单于44日晚上报辅导员。

2. 离校时,请检查宿舍的水、电、门窗是否关好,切断电源,并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严禁违章使用电器。

3. 外出时执行严格的报告制度,以各种方式(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向辅导员、班主任老师报告。

4. 节假日期间严禁任何组织或个人组织集体性的外出旅游活动,违反规定者学校将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回家或结伴出游时,严禁到危险地带,注意交通安全,搭乘有正规营运执照的交通工具,不要乘坐超载车辆。

5. 留校的学生假期期间不得参与赌博、酗酒,遵守学校管理制度,不得晚归。

6. 节日期间如发生突发事故要妥善处理并及时上报。学院值班安排如下:

42 辛欢 13659493412

43 陆娜 13919858920

44日 赵亚明 13893202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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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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